駕駛者應該盡量熟識一切交通法例,識得越多當然越好。法例不能不信,但係不可盡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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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社會的『統治者』 都有一定規則, 規限着自己的國民, 什麼可以做, 什麼不能做, 稱為「法律」,你同意與不同意也要咁樣做,交通規則更加不能例外。 例如: 〔紅燈要停車〕, 〔綠燈要開車〕。 《不管你開車,停車, 不管你扒頭或咭線, 都不得引致別的車輛扭軚或煞車,閃避你為標準》。以上種種,站在一位執法者和守法者立場來說都是絕對正常的, 相信沒有任何人敢說一個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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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優先通行權:身為駕駛者,應該盡量熟識一切交通法例,識得越多當然越好。雖然交通法例不能不信,但係不可盡信。《駕駛汽車最大悲劇就是執著於交通法例。而忘記自己最終的目的是一定要絕對安全》。
馬路上行車,不如意的事係十居其八九。『如果因為執著於交通法例,斤斤計較誰是誰非,而發生意外者。 盡管你在法庭上有一百個理據會令你必勝,你也只不過係〈慘勝〉。 兵家常說:如果能夠〔不戰而屈人之兵者〕則屬大勝。方法極之簡單,祗要【忍】一時之氣,你將會風平浪靜,天下太平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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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路上行車,不如意的事係十居其八九。 如果因為執著於交通法例,斤斤計較誰是誰非而發生意外者。
盡管你在法庭上有一百個理據會令你必勝,你也只不過係〈慘勝〉。
盡量避免兩車並排一齊轉街口:迫不得巳者外圈扭軚要稍為遲小小,內圈扭軚要稍為早小小,目的「想加大兩者橫距以策安全」。
轉彎讓直行:因為轉彎是客,直行為主,所以轉彎讓直行。
雖然大家右轉,所以小路讓大路先行
大家右轉:在大家同等道路右轉,由於两者權利均等,所以可以一齊右轉同時双方沒任何利益衝突,可以「各行各路」。
跟據交通守則之道路規距指示,大小道路相等或「較剪口」是 《左讓右》:原因係左邊車輛之司機睇右邊交通情況,比右邊司機睇左邊交通容易得多。意思係〔睇得清楚要讓睇得不清楚行先〕。基於上述理由所以是《左讓右》。同時『迴旋處之使用規矩』也是根據上述道理而演變出來的。
正確使用迴旋處:左讓右,入迴旋處要讓出迴旋處先行。
資深駕駛教師 Masterl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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